561936 发表于 2011-2-4 15:17:09

小说板块诸位敬启——关于删帖和留帖

本帖最后由 561936 于 2011-2-4 15:38 编辑

  诸位,小说是我不很会写的一中文体,然而虽说我不会写,我不喜欢写,但是它确实是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文体。所以说看小说对我来说还是有一定经验和自己的感受的。
  既然是小说,那么就有三要素,人物,故事情节,环境。所以说,诸位,在小说板块发文的,连最基本三点都没有的,不留帖。
  第二,既然是一个小说,就必然是个故事,既然是个故事,就有吸引人与否,那么,一篇文,五天之内不到五十的,我只能说你还需要改进,不留帖。
  第三,故事是有起承转合的,没有节奏就只能是流水账,所以说,没有起因经过结果,没有高潮,起承转合的,不留帖。
以上是小说板块的删除和留帖状况。至于原因我会在删除帖子时候说明,有异议可以联系我。留帖或者去短篇社找我。咱们再议。
  至于说很长的连载文,只要你有一个连载部分能达到浏览量要求,就全文不删除。

Emma。 发表于 2011-2-4 18:12:31

雨轩,我不和你在这上面做对,但是你这个有弊端,浏览量达不到50,发帖人自己反复的进出不就完了。无法解决根本问题

Emma。 发表于 2011-2-4 18:13:14

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,我真的怕了你了,我只是提个合理化小建议……

鲁清墨 发表于 2011-2-4 18:49:51

我也反对第二点 文章的好话并不应该以阅读率为准 读者的第一印象是文章名字的好话 这点上 散文比较占优势 因为散文的名字更美 如果按照你说的 一篇好的小说因为名字不好听而变得没有人看 那只会糟蹋人才

561936 发表于 2011-2-4 19:15:32

回复 4 # 鲁清墨 的帖子

但是毕竟写得东西好是要有人会看的,所谓人叫人千声不语,货叫人点首自来

鲁清墨 发表于 2011-2-4 20:19:13

呵呵,那我的文章会第一个被淘汰

-北原- 发表于 2011-2-4 21:50:52

= =、原来你是雨轩··

561936 发表于 2011-2-4 22:05:28

回复 7 # 幽灵大人 的帖子

这个问题我不想说,若果有意见 建议 问题 以至于所有的事儿 都可以留帖说明

-北原- 发表于 2011-2-7 10:39:51

一个创作者,若以浏览量为标准的话,写得再好,他还是失败。有句话这样说:“衡量一个好的创作者,有一个简单的标准,就是,他是不是关心他的读者,是不是在乎他的作品可以为读者带来有启发的阅读体验。”。。,阅读量,若你以他为标准,倒不如去水区!那里阅读量很高!你要不要把它整理成集,然后出书!

561936 发表于 2011-2-7 11:10:33

回复 9 # 幽灵大人 的帖子

那我只能说托尔斯泰的书凡是没人看过的都是好书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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