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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0-9-1 19:55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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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 2034 |
回复: 3
本帖最后由 索格 于 2010-9-1 20:00 编辑
笨蛋格子:
我在听《十年一刻》,是你讨厌的苏打绿的。
我记得你讨厌过很多东西,棒棒糖、棉花糖、冰糖葫芦、西红柿...
还有好多好多。
可到最后,你很不要脸的喜欢上了它们。还很不要脸的,享受它们的滋味。
那么,以后你应该也会喜欢上苏打绿。
你爱陆之昂,我记得。
你曾经昂着头,微笑着对你家亲爱的三陪说:“亲爱的甘甘,我不爱你了 我要爱陆之昂那个痞子,不管他身处何方。”可你清楚,那个痞子距离你那么那么远。远到你寻不到他的方向。
可你,没找到你的陆之昂。丢掉了你的甘甘,然后你的甘甘和你的做过11年的同学谈起了恋爱。【学前班2年+小学6年+初中3年=11
最后 你说 索格思昂。 锁格思昂。
那么以后,你应该会忘记他吧。
你就是这样,喜欢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经意之间,忘记了 。还会给你自己找个很好听的借口 :“ 你不值得我喜欢了,我就该遗忘。我不能让你来遗忘我,只能我遗忘你。”很多人,说过你霸道,你回答说 :“格子就是霸道、怎样?”
我记得,你心爱的钢琴老师在你考级前给你上完最后一节课后,你走出门外有回头,你的眼神,布满忧伤...
你喜欢他,不同于你爱陆之昂,那是喜欢,不是爱。
你喜欢他干净的笑容,干脆的声音,还有那副黑框的眼镜。你为此还配了副不搭你的 白框的眼镜。
你们就那样分别了,在那个炎炎的夏日。
我记得你想过。如果分别了 你就自己一个人去吃火锅。可你仅仅是想,因为你忙着考试的事情,忙着去那个美丽的地方...
你忘了...
最后的最后,你也会忘记他的。对吗?
小四说过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,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,被我们遗忘了。
你很倔强的认为,你会永远爱着你的陆之昂,永远念着那些人。可是,你丢失了多少了?
笨蛋格子,你总是那样自欺欺人。
即将15岁的你,仍然带着你小小的骄傲,大大的倔强,跌跌撞撞的活在这个世界上。
会一直活下去吧...
今天的你,正式成为一名初三的学生,再过多久,你就得对那49个同学说再见,那13位老师说谢谢了。
你懂得朝华易逝。
可是你不愿意珍惜。
你是个笨笨的懒虫。
那、亲爱的白痴格子 祝你:
还能高高兴兴的说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下。
还能用轻轻松松的的笑 好好的做好你自己。
能够找到你的陆之昂,
然后,浪迹天涯。
亲爱的,我知道这是你的梦想——浪迹天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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